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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航通:存在五项违规行为 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2021-11-09 18:23:50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11月9日,记者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由于退市航通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多项违规事实,上交所已对其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网站显示,经查明,退市航通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五项违规行为。(一)子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前3个季度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二)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四)为关联方违规提供巨额担保。(五)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记者自公司历史公告中获悉,早在上交所对退市航通作出纪律处分三个月前,中国证监会已经查明退市航通存在违法事实,并于今年7月30日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56号)。记者了解到,针对退市航通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一事,据相关律师介绍,虽然退市航通此前已经退市,但受损股民仍可预备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买入退市航通,并在2019年10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上交所网站显示,鉴于退市航通的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退市航通和时任董事长敖刚,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余德海,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树飞,时任总裁崔维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吴从曙,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常晓波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敖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陈加武,时任总裁郭兆海,时任董事梁江、张洪毅、孙哲、丁佐政、杜鹏、王大伟、年丰,时任独立董事董刚、曲刚、陈怀谷,时任监事郭珠琦、崔卫东、夏建林,时任副总裁罗传勇予以通报批评。

退市航通是是一家制造业兼信息技术业的公司。对于退市航通被上交所给予纪律处分,以及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一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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