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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直播|周杰伦的票,不退不退就是不退!票牛App“概不退换”规则,被指“太霸道”

2023-03-16 16:01:32来源:新民晚报

买了演唱会的门票,压根还没出票,平台却拒绝退款。连日来,不少消费者向“新民帮侬忙”反映,上海颂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票牛App,在票品出售后,除演出取消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支持退换。法律界人士指出,网络票务平台“简单粗暴式”的不退款,单方面设置“一旦售出就不予退货退款”,已涉嫌“霸王条款”。

票价翻倍 拒绝退款

消费者吴女士告诉记者,2月28日,她在票牛App上高价购入了一张周杰伦演唱会海口站门票,票档2000元,实际支付3867元。演出时间是今年7月1日晚上。“现在订单状态是待开票,为什么不能退款呢?”吴女士讲,票牛App上很多门票都是溢价出售,因为特别想看这场演唱会,当时她“咬咬牙”买了这张快翻倍的门票。之后,因家中有事,时间冲突,她向平台申请退款,屡次遭拒。


(相关资料图)

记者看到,吴女士的订单截图上显示,演出“待开票”,不能选座,还写明“不支持退换”。另外,订单上标出加收了一笔服务费185元。不过,即使算上这笔费用,对比2000元的原始票面价格,仍属严重溢价。

17岁的学生小成也有相同经历。2月底,他在票牛App上购买了2张周杰伦演唱会呼和浩特站门票,票档每张1000元内场,实际支付了4578元。“我购票时点了1000元那一档,结果付款变成了2000元一张。平台没有说明为什么多收了1000元。”小成说,现在订单是“待开票”“预计开票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3月初,小成要求退款,但平台不同意。拨打票牛的客服热线,要么提示人工客服繁忙,要么就是拨通后退款诉求被拒绝。

网友质疑 连连吐槽

记者打开票牛App看到,平台称“票品具有时效性、唯一性等特征”,一旦售出,“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演出取消或延期,其他情况不支持退换”。

在各大社交平台,不少网友都对票牛App发出了质疑:“花了正价却收到‘非卖品’赠票。”“在被扣除一大笔手续费后,才能拿到剩余退款。”

根据网络公开资料,票牛App由上海颂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公司于2015年成立,注册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区别于大麦、猫眼等一级票务平台,这是一家二级票务平台,对接主办方、场馆、票务代理、个人等各种供票方,实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动态定价机制。简单来说,它是一个为消费者和供票者提供服务的中介方,火爆的演出溢价销售,冷门的打折出售。如周杰伦的演唱会,票源需求比较大,所以作为“以市场决定价格”的互联网票务平台,票牛App就会出售溢价门票。但票务平台“概不退换”的规则,让许多人连呼“霸道”。

概不退换 很不合理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诸多问题,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蒋锋表示,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有些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也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如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周蒋锋认为,演唱会门票、电影票不属于上述范围,尤其还处于预售阶段。未出票、待开票、进入抢票序列,说明卖方尚未完成合同的交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设置“一旦售出就不予退货退款”的门槛很不合理,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之一,即“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无效的格式条款就是通常说的‘霸王条款’。”

“演唱会门票、电影票等确实具有时效性,购买的时间对票价的影响较大。但是这类商品通常非实名制,因此并不具备唯一性,在技术上完全可以作废后重新使用。”周蒋锋说,这样操作会增加系统维护成本,同时考虑到时间对销售金额的影响,建议可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分摊成本。有些行业已经普遍使用这种销售模式,如旅游产品、住宿酒店、飞机票、火车票等,退票越早,可退回的金额越多;退票越晚,可退回的金额越少,甚至不能退票。类似的退改标准可复制于票务市场,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新民晚报记者 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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