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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四年虚增营业收入超33亿元 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3-01-18 20:54:08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资料图)

1月18日晚间,ST新研公告称,2023年1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佳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同日韩华、张舜、匡理鹏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号)。至此,ST新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

公告显示,经查明,因ST新研收购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ST新研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ST新研2015年披露的利润包含明日家航2015年11月至12月的利润。ST新研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ST新研虚增营业收入33.47亿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3.51亿元、8.15亿元、11.74亿元、8.85亿元、1.21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63.34%、47.07%、9.71%。ST新研虚增利润总额13.11亿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1.77亿元、3.98亿元、5.63亿元、3.13亿元、-1.40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69%、136.67%、118.24%、90.66%、6.77%。

随着ST新研涉嫌信披违规一案被调查完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1月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新研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韩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的罚款;对匡理鹏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决定对韩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张舜、匡理鹏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ST新研以“航空航天+农机”的双主业经营模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着力发展航空航天业务,另一方面持续深耕高端农牧机械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环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农牧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机械加工。对于ST新研信披违规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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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国证监会 具体情况 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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