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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可参与信托公司风险化解

2022-02-14 16:28:44来源:北京商报

2月11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为保护信托受益人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商财政部修订《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形成了《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互助基金不得用于向受益人进行刚兑付。刚兑付是指信托公司在信托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出于避免声誉风险等目的,在兑付金额与尽责程度缺乏关联的情况下,仍以固有资金接盘、其它信托产品承接或第三方代偿等方式兑付受益人本金或收益的行为。

《办法》提到,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互助基金可以参与信托公司风险化解,使其恢复正常经营;若信托公司被撤销或破产清算,基金不得对其实施救助。(记者 宋亦桐)

标签: 信托行业 保障基金 互助基金 信托公司 风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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