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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奇信:预计不晚于12月28日完成关注函回复事项

2022-12-23 16:52:43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资料图)

12月22日,*ST奇信发布《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1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不晚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关注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历史信息显示,12月13日,*ST奇信分别披露《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关于补充披露审议债务重组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深交所请*ST奇信说明公司“选择在年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如何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并补充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逐项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14处投资性房地产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字号、位置、建筑面积、所有权人、权利受限情况、取得时间、取得方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时间、出租情况(出租率、承租方及是否为关联方、租赁期、租金及回收情况等)、目前使用状态、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等。”

关于债务重组,深交所请*ST奇信“结合《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说明上述事项是否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你公司是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是,请你公司说明未及时审议/披露的原因,是否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其他消息面上,除了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外,*ST奇信还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据《红周刊》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奇信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2年3月31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2年4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ST奇信成立于1995年,为国资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是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及物联网平台、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健康智慧人居”综合解决方案商。对于证监会对*ST奇信的立案调查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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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性房地产 信息披露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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