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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启“费率优惠”政策

2022-04-20 09:19:57来源:北京商报

为了抢客、留客,今年以来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开启了“费率优惠”政策,“零”费率产品屡见不鲜,但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也有理财子公司“逆市”上调了部分理财产品管理费率。不过值得关注的是,“零”费率不代表不收费,部分银行在制定理财产品费率时也预留了空间,除了可能需要缴纳交易手续费、信息披露费之外,还有超额业绩管理费、业绩报酬计提等费用,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不应只关注“零”费率,而忽视了风险等级、投资类型、投资方向、历史净值波动等指标。

理财产品费率“升降不一”

今年以来,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启“费率优惠”政策,下调理财产品管理费率,以吸引更多投资者的目光,不过在这一波下调过程中也有部分理财子公司“逆市”上调产品管理费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光大理财日发布《关于阳光碧机构盈理财产品说明书调整的公告》表示:该公司拟于4月19日起将“阳光碧机构盈”(EB1669)理财产品的管理费率由30bp调整为70bp。

根据光大理财“阳光碧机构盈”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100%投资于存款、债券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货市场基金等具有高流动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30%。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当前该产品的管理费率已从0.3%/年调高至0.7%/年,对上调理财产品管理费的原因,光大银行客服人员向记者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产品实际运作需要,不过自4月19日(含)起“阳光碧机构盈”(EB1669)理财产品也有一项优惠活动,优惠后的管理费率为0.4%/年,活期截止时间暂未收到通知。在光大理财之前,华夏理财也曾发布公告表示,自3月2日起将“华夏理财龙盈混合G款70号一年定开偏债”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率由0.2%/年调整为0.3%/年。

从市场表现来看,也有部分理财产品的相关费率出现下调,例如,中银理财2月22日至3月31日将“中银理财-稳富14天持有期”产品固定管理费率由0.1%/年下调至0%/年;日照银行此前也发布公告将该行“黄海万利宝(21180206期)年聚财一年定期开放式人民理财产品”等3只理财产品第二投资周期的销售费率、管理费率下调为0%。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费率不同程度调整,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调整情况来看,理财子公司产品均手续费率变化不大,不过一季度受股市低迷、部分产品净值下跌影响,多家理财子公司下调了部分产品的固定手续费率,主要是固定投资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固定手续费率上调只是个例,不代表市场整体情况。

费率为“零”不代表不收费

投资者来说,购买一只理财产品不能仅看管理费和销售费,费率为“零”也不代表银行不收取其他费用。

通常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包括认/申购费、赎回费、管理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几类费用,北京商报记者对比多家理财子公司发布的产品后发现,期各家理财子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托管费率的差异并不大,基本在0.05%左右,但管理费方面则差距明显,有的理财产品管理费达到0.4%,而有的理财产品管理费则低至0.1%。

除此之外,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部分理财产品的收费列表中还包括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费、超额业绩管理费、业绩报酬计提费用等。例如一家国有大行理财子公司在售部分产品档案一栏中就标注,针对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该公司将提取6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也就是说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上限,该理财子公司将向投资者收取超出部分的6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说明书中对业绩报酬计提费用做出了详细说明,如果(计提浮动管理费前的计提日单位净值-历史开放日最高单位净值)/历史开放日最高单位净值(折算为年化收益率)>3.45%,对于超过3.45%的部分,该公司将按照30%的比例收取浮动管理费。

“相对于冒险拿到超额投资收益率而言,多数投资者更倾向于拿到稳定的预期收益率。”刘银指出,银行上调浮动管理费率与下调固定手续费率不冲突,下调固定管理费率目的在于应对特殊时期的产品净值下跌或增长缓慢,向投资者阶段让利,让投资者更易拿到业绩比较基准;上调浮动管理费率可以让理财子公司拿到更多的超额业绩报酬,前提是产品达到业绩比较基准。对于大部分银行理财投资者而言,更在乎是否拿到业绩比较基准,而不是能否拿到超额投资收益。

应从风险、投向、净值波动等多方考察

“资管新规”落地后,理财产品迎来全面净值化时代,在股市、债市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部分理财产品呈现“破净”局面,4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截至今日,剔除6月无净值的产品后,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共发行28367只理财产品,净值在“1”以下的理财产品数量为1672只。

刘银表示,不同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净值波动情况差异较大,这对投资者的理财要求更高,在购买产品之前需要搞清楚风险因素,通常可以从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类型、投资方向、历史净值波动、具体资产配置等情况去考察。相对来看,中低风险、固收类、未配置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净值波动更小,投资者更易拿到业绩比较基准,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在普益标准研究员郑哲涵看来,投资者需认识到的是破净的理财产品仍是少数,且以混合及权益型为主,理财产品并未真正出现风险,只是由于资产联动下的“股债双杀”及估值方式调整下净值波动“浮出水面”且更加直观。因此,投资者应理看待,仍需相信专业机构,无需恐慌“跑路”,明了短期波动对理财产品净值影响有限,理财市场仍然整体表现稳健,避免因为“踩踏”式赎回而导致的真实利益受损。(记者宋亦桐)

标签: 理财子公司 管理费率 理财产品费率 净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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