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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 央行推出存款保险标识

2020-12-15 13:53:41来源:山西晚报

近日,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将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11月7日起,存款保险标识在国内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11月28日起,4025家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将统一启用。山西临汾市便是此次的试点之一。而此时,距离《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已有5年之久,那么,《存款保险条例》实施情况到底如何?存款保险标识的启用,又将为金融消费者带来哪些利好?

A存款保险制度在国内实施已超5年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某些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存款人不需要缴纳保费,保费由银行缴纳。

至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多数情况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对出现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按照比例受偿。而早在2015年5月1日起,国内也施行了《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亿元,央行是唯一出资人。

在《存款保险条例》中,明确赋予了存款保险风险处置职责,其中包括明确存保公司具有风险警示职能,对商业银行进行监测和核查,发现风险和问题及时进行风险警示,并告知银保监会;明确存保公司具有早期纠正职能,存保公司可以采取要求限期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措施;明确存保公司有建议接管权。及时建议银保监会采取决定接管、决定撤销等相应措施;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式,包括直接偿付、委托偿付、为其他合格投保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资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购或者承担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投保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业务、资产、负债。基金使用遵循成本最小原则;明确使用存款保险基金的情形,在存保公司担任接管组织、实施撤销清算、申请破产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四种情形下,可以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

5年多来,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曾被市场担心容易出现“挤兑”风险的中小银行,存款占比也稳中有升。监测数据显示,《存款保险条例》施行以来,大、中、小银行存款格局总体保持稳定,中小银行的市场份额稳中有升。

以时间轴划分看来,自2015年制度出台,运行比较平稳,对存款人的保障持续保持在高位,促进了银行体系健康稳定发展。公众对中小银行的信心增强,中小银行的存款市场份额持续上升。一年后,国内初步实施了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对风险较高的机构适用较高费率,反之适用较低费率,通过这种市场化的经济手段,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公平竞争。2017年以来,在加强风险监测、实施风险差别费率的基础上,依据《存款保险条例》探索对风险比较高的机构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及时向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反映和报告风险,推动风险少发生、早发现、早处置。2019年以来,在包商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通过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和中央银行资金支持,依法实施收购与承接,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B山西临汾成存款保险标识试点之一

根据央行的工作安排,存款保险标识在今年11月28日统一启用前,自11月7日起,已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华容县、四川省乐山市、云南省元谋县、陕西省渭南市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存款保险的宣传,作为试点之一的临汾市一直较为重视,早在今年6月底,为增强社会公众对存款保险的理解,提升认知度,形成“存款有保障”的安全稳定预期,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存保心计划,安馨千万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临汾市中心支行组织辖区各县(市)支行以及37家金融机构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多维度、全方位存款保险知识宣传格局,加大对社区居民、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据悉,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存款保险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权益。据央行相关人士介绍,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通过存款保险标识这种直观、醒目、具有公信力的方式,有助于储户特别是金融知识相对匮乏的基层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和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有利于维护银行业经营秩序和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安排,此次存款保险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构成要素包括保险形象图案、“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存款保险标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存款保险标识图案的主色调为绿色,图案主体为白色汉字造型“众”,寓意保护公众存款人,同时也组成大树图案,大树的三顶树冠象征存款保险的三大功能:保护存款人、差别费率和早期纠正、风险处置。图案的圆形轮廓寓意安全、保护、值得信赖。按照要求,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够方便地识别本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各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及时到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领取存款保险标识电子文件和制作使用手册,严格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并于启用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20年11月28日后开业的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开业之前按规定办理投保手续,领取存款保险标识电子文件和制作使用手册,并自开业之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为规范存款保险标识的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制定了《存款保险标识使用办法》,就存款保险标识的规格、材质、使用范围、禁止情形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够方便地识别本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

C191家山西本土银行加入存款保险制度

那么,到底哪些机构可以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此外,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范围。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银保监会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我国有银行机构4131家(6月-10月末有部分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口径可能存在部分差异)。11月6日,央行在部署存款保险标识启用工作的同时,首次披露了受存款保险保障的共4025家金融机构具体名单。名单中,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包括国开行、3家政策性银行、6家大行、12家股份行、144家城商行、19民营银行、1家互联网银行(中信百信银行)、1510家农商行、1634家村镇银行、587家农信社、27家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多家外资行等。这意味着目前国内绝大多数银行都加入了存款保险制度。

据山西晚报记者统计,在此次名单中,山西参与存款保险的本土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191家,其中包括晋商银行、大同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长治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等6家城市商业银行,89家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19家农村信用社,及77家村镇银行。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我国金融业总体保持稳健运行,风险可控。各类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态势良好,业务结构优化,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具体看来,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信贷资产质量基本稳定,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四是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健,资金支付能力充足。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人民币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并不意味限额以上的存款没有安全保障。按相关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为其他合格投保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资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购或者承担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投保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业务、资产、负债。据介绍,存款保险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总体上看,国内存款保险的保障水平较高,可以对存款人给予充分保护,有效维护银行体系稳定。

相关人士提醒存款人,在本月末以后,若要存款,一定要认清有存款保险标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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