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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04-08 11:45:01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新通道,在渗透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问题愈发凸显。去年10月,国家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时隔五个月,4月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定稿正式发布,从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监测平台效能、优化售后服务能力、加强事故响应处置、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及组织实施七个方面共二十二条展开,可谓覆盖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对新能源车企的安全体系建设提出了全面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安全体系,全面增强企业在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运行监测、售后服务、事故响应处置、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方面,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要规范产品安全性设计、强化供应商管理、严格生产质量管控、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

在提高监测平台效能方面,要开展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强化运行数据分析挖掘、建立隐患车辆排查机制。

在优化售后服务能力方面,要加强服务网点建设、优化维护保养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车辆。

在加强事故响应处置方面,要完善应急响应服务、深化事故调查分析、开展问题分析改进、履行召回法定义务。

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方面,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数据安全保护、落实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在组织实施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一要加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企业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本意见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安全体系,提高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各零部件供应商、售后服务等相关企业要协同做好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共同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保障能力。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发生重大或典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指导企业按照意见精神做好落实,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共同做好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

三要营造良好氛围。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技术支撑作用。鼓励行业组织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积极宣扬先进典型,适时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为新能源汽车安全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指导意见》是对前期有关新能源汽车安全研究成果、安全管理要求的全面总结和提升,对下一步完善安全体系做了系统地部署,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制度化,不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有规范作用,更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推动与促进作用,将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原文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标签: 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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