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银行 > 正文

银保监会7月实施将银行保险机构持有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等三类

2021-05-08 08:53:46来源:北京商报

为规范统一银行业保险业许可证管理规则,5月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明确各类许可证的适用对象。二是统一许可证记载内容。许可证载明下列内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批准日期、机构住所、颁发许可证日期、发证机关。三是优化统一银行保险机构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及时限要求。四是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许可证管理职责及要求。五是对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许可证相关情形的,明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办法》,金融许可证适用于政策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原件。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据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和上级管理单位授权文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其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通过网络台开展业务的,应当在相关网络页面及功能模块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上述内容。(记者 孟凡霞 马嫡)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