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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金融不可盲信 “三看一防”教消费者避坑

2021-04-23 09:48:44来源:北京商报

关于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一事,再次迎监管发声。4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揭开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台或金融产品代言5类常见模式,并提醒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做到“三看一防”。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该风险提示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消息一出,“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话题便迅速冲上微博热搜,并引发众多网友点赞。

切忌因明星代言忽略风险告知

主持人、演员、歌手等明星大规模代言或站台金融产品、台,对于大众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尤其是前几年P2P网贷野蛮生长,明星代言一度成为台营销的重要手段。但不可忽视的是,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站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误导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星代言金融产品究竟有哪些潜在风险?4月22日,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中揭开了明星为各类互联网台或金融产品代言5类常见模式。

一是为P2P台代言,年已有明星代言的台爆雷,导致参与者资金受损;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如“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已导致万余名投资者遭受资金损失;三是为互联网金融台代言,网络台操作更便捷,但也容易存在风险提示、投保告知不充分等问题,消费者切忌因明星代言而忽略风险告知事项;四是为金融产品、台站台,如“泛亚有色”曾邀请某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对公众造成消费误导;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代言,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宣传大使。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5类模式中,明星为P2P代言站台“翻车”的案例屡见不鲜,既有不少明显因代言台兑付问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也有不少知名艺人曾因宣传的P2P台爆雷,被投资人喊出要为此负责。2021年1月,首次有地方监管部门提出,代言P2P的那些“明星”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次风险提示中,银保监会还指出,部分粉丝无底线追星,为明星集资打榜等不理智追星行为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一些集资乱象。还有的利用名人效应过度营销宣传诱导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有可能引发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问题。银保监会提醒道,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可盲信明星代言,应理对待“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

当前,无底线追星、饭圈集资乱象已成社会话题,相关制度的完善方案正被热议,银保监会此次提示正是基于这一大背景而诞生;另一方面,银保监会向整个市场发出风险提示,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工作。在多位分析人士看来,监管部门善意提醒投资者,意在防范潜在风险,避免过度加杠杆;同时,也是在提醒金融机构履行投资者适当管理义务,避免误导投资者。

“三看一防”教消费者避坑

追星一时爽,但也要注意保护钱袋子。针对如何避开金融陷阱,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的同时,也给出了多条“锦囊妙计”,简单总结就是“三看一防”。

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消费者应选择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可以登录金融监管部门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机构有关信息,或者向当地金融监管单位核实机构资质。

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类型、条款、风险等级、告知警示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要坚持理投资、价值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更要摒弃一夜暴富观念。

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投资理财风险和收益并存,消费者面对营销宣传时,要重点关注是否如实地披露了风险和收益,以防被误导或欺诈。对承诺高于均收益率的金融产品要小心谨慎,不要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等虚假宣传。

四要防止过度借贷。理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金融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借贷和投资。青少年尤其要对粉丝应援、借贷追星、集资追星等行为保持理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

“不单单是金融产品,任何明星代言产品,消费者(包括粉丝)都要理对待”“三看一防,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4月22日下午,银保监会风险提示发布后,迅速引发市场关注,并冲上微博热搜,其中,大部分网友为银保监会提醒的“三看一防”点赞。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金融产品治理有个过程,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治理金融产品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虚假夸张宣传、产品捆绑搭售、风险提示信息含糊”等乱象;另外,消费者自身也需认真分析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条款,合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力,从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避免轻信“高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避免过度负债等。

机构流量焦虑何解

就明星代言金融产品最新情况,4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搜索发现,目前鲜少有明星参与互金台代言,不过,仍有不少银行在信用卡产品推广上,较青睐明星推广模式,例如包括王一博、迪丽热巴等流量明星均为不同银行进行过推广代言,曾一度引爆上亿级的关注。

而对机构来说,尽管明星代言“见效快”,仍需评估背后“副作用”。正如周茂华指出,通过明星效应可迅速提升金融产品及机构的关注度,但也有不少“翻车”的。金融产品有别于普通消费品,要求消费者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和一定操作经验等,一旦部分消费者受明星效应影响“爱屋及乌”,可能产生误导,导致财产损失或过度负债等。

“明星代言,优势是可以扩大银行业机构及旗下产品的影响力,在获取新用户方面有所助益,例如部分粉丝将印有明星的信用卡当成周边产品申请和收集,短时间内能够快速聚集大量人气;不过,邀请明星代言需要付出不菲的代言费,如何在引流前合规宣传、引流后做好风险防控仍面临挑战。”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同样评价道。

事实上,今年来,监管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方面动作频繁,例如倡导理消费、要求贷款机构明示年化利率、披露各机构消费者投诉处理数据等,既能够对广大金融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也对机构提出合规风向。苏筱芮认为,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机构的流量焦虑仍无可避免,后续机构除了明星代言,也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跨界营销与异业合作,此外,在金融营销宣传等工作方面,也应参照相关通知进一步改进。

正如银保监会指出,金融产品供给主体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本机构及合作方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另对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银保监会称,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作者:岳品瑜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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