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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 终身在“椰树”服务

2021-01-22 10:24:41来源:华西都市报

椰树集团发布的一则“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生条件中,提到应聘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要以房产偿还。此外,还要求“顾事业不顾家”。一位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职业经理人培训出来都是集团高管,要求会严格得多,抵押房产是硬性条件,没房不符合要求。

原只想找一份工,却要先押上一套房。你看上它的工资,它却盯着你的房产。谁曾想,一则招聘公告,竟能读出“卖身契”的感觉。

严格说来,此次椰树集团发布的仅仅是培养职业经理学校的“招生广告”,这还不是招聘公告。进入“培养职业经理学校”,顶多算是进入“高管人才池”成为了“储备干部”,这与正式受聘成为“经理”完全就是两个概念。区区一个培训班招生,竟敢要求“学员”抵押房产,这俨然是挖坑设陷、巧取豪夺了。众所周知,职场晋升闯关、打怪升级之路崎岖艰难,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要求求职者赌上房产做敲门砖,这无异于明抢。

当然了,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终身服务”,这本身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因其违法在前,故而相关合同约定本身就属“无效合同”。椰树集团作为大厂名企,其招生招聘广告,居然没有经过法务把关,最终犯下此等低级失误贻笑大方,着实匪夷所思。一家市场化的著名企业,没有健全的合规审查的内控机制,一再“翻车”并不令人意外。除此以外,更让人震惊的是,作为现代化企业,其骨子里对于劳资关系、雇佣合同、职工权利的陈腐化、原始化理解。

现代职场,平等就业、来去自由。雇员根据合同按劳取酬,这是一个平等交换的过程,而绝非是人身隶属与依附的关系。雇主为了“留住人才”“防止跳槽”,经与雇员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离职违约金”。至于“金额”多少,也是有规矩的,绝不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一般来说,业内的惯例是:此类违约金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这实则也是法律的硬约束。若要辞职走人者赔上一套房,纯属“流氓做派”。

没有一个工作,值得押上一套房去赌;没有一家公司,有权把员工捆住圈住禁锢住。要想招人,就当依法合规,开诚布公、一视同仁;要想留人,就要学会尊重、拿出诚意。放着正道正途不走,剑走偏锋,就是哗众取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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