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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流量变现 部分APP内置广告“关不掉”

2021-01-12 15:28:56来源:人民邮电报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的《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指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APP广告“关不掉”问题仍然突出。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如果觉得APP广告内容不适,应该有权利自主点击关闭广告。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如微信、汽车之家、快看视频、36氪等。

“卖广告”是互联网公司流量变现的最主要方式。多年来,互联网广告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态势。据相关统计,2019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超过4300亿元,年增长率为18.2%,APP成为互联网广告主要的发布媒介。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个性化广告推荐以获取消费者大量信息为前提。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有权利拒绝个性化广告推荐。但测试发现,仅有14.5%的APP可以找到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报告指出,个性化广告推荐“不可选择”问题突出。测试发现,微信APP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极其隐蔽,关闭流程设置繁琐,还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消费者永久关闭个性化广告推荐的权利,消费者仅能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关闭且仍旧会看到广告。报告还称,经上海市消保委法律部团队检索和分析,发现APP广告内容杂乱。如微信在朋友圈推送的广告中就存在涉嫌虚假宣传、隐匿广告(销售)主体等诸多问题。此外,微信APP关于个性化服务设置条款还标明“个性化广告推荐技术不会使用用户聊天内容”,那是否意味着用户在微信里除了“聊天”之外的内容都可能被微信收集和使用。

APP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亟待引起重视。上海市消保委认为,APP广告千人千面,广告数量相当庞大。因此,关键在于APP发布者要尽到对广告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义务,为消费者把好关。上海市消保委法律部团队通过对600款APP广告内容检索和分析,发现不少广告内容存在问题。如微信在朋友圈推送的广告中就存在涉嫌虚假宣传、隐匿广告(销售)主体等诸多问题。正如腾讯广告声称的“严守广告及广告主的合规性,是守护消费安全的重要防线”,上海市消保委希望APP广告发布者能言行一致,恪尽职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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